• 个人所得税抵扣计算方法

    发布日期:2024-07-04 21:00:05

    个人所得税20种算法汇总

    1.居民工资薪金所得

      (1)有住所居民个人正常工资薪金所得

      正常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计算公式为:

      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

      累计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它扣除

      (2)无住所居民个人正常工资薪金所得

      无住所居民个人在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的年度连续不满六年(含无住所居民个人为高级管理人员人员)

      应纳税所得额=当月境内外工资薪金总额×〔1-(当月境外支付工资薪金数额÷当月境内外工资薪金总额)×(当月工资薪金所属工作期间境外工作天数÷当月工资薪金所属工作期间公历天数)〕-减除费用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无住所居民个人在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的年度连续满六年(含无住所居民个人为高级管理人员人员)

      应纳税所得额=当月境内外工资薪金总额-减除费用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无住所个人此前六年的任一年在中国境内累计居住天数不满183天或者单次离境超过30天。该纳税年度来源于中国境外且由境外单位或者个人支付的所得,免予缴纳个人所得税。重新计算连续居住年限。

    2.居民个人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

      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规定的,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本通知所附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以下简称月度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也可以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

      自2022年1月1日起,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应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3.居民个人劳务报酬所得

      (1)劳务报酬所得-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

      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取得的佣金收入,属于劳务报酬所得,以不含增值税的收入减除20%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收入额减去展业成本以及附加税费后,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展业成本按照收入额的25%计算。

      (2)劳务报酬所得-一般劳务、其他劳务

      劳务报酬所得以每次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费用按八百元计算;每次收入四千元以上的,费用按百分之二十计算。计算公式为:

      应预扣预缴税额=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

    4.居民个人稿酬所得

      稿酬所得,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等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以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按八百元计算;每次收入四千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百分之二十计算。

      计算公式为:

      应预扣预缴税额=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20%)

    5.居民个人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按八百元计算;每次收入四千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百分之二十计算。

      计算公式为:

      应预扣预缴税额=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20%)

    6.非居民纳税人工资薪金所得

      (1)非高层管理人员应纳税额:

      1)非居民个人境内居住时间累积不超过90天

      应纳税所得额=当月境内外工资薪金总额×(当月境内支付工资薪金数额÷当月境内外工资薪金总额)×(当月工资薪金所属工作期间境内工作天数÷当月工资薪金所属工作期间公历天数)-减除费用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非居民个人境内居住时间累积超过90天不满183天

      应纳税所得额=当月境内外工资薪金总额×(当月工资薪金所属工作期间境内工作天数÷当月工资薪金所属工作期间公历天数)-减除费用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高级管理人员人员应纳税额:

      1)高级管理人员人员在境内居住时间累积不超过90天

      应纳税所得额=当月境内外工资薪金总额×(当月境内支付工资÷当月境内外支付工资总额)-减除费用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2)高级管理人员人员在境内居住时间累积超过90天不满183天

      应纳税所得额=当月境内外工资薪金总额×〔1-(当月境外支付工资薪金数额÷当月境内外工资薪金总额)×(当月工资薪金所属工作期间境外工作天数÷当月工资薪金所属工作期间公历天数)〕-减除费用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注:非居民个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税款扣缴方法保持不变,达到居民个人条件时,应当告知扣缴义务人基础信息变化情况,年度终了后按照居民个人有关规定办理汇算清缴。

    7.非居民人员数月奖金所得

      非居民个人一个月内取得数月奖金,单独计算当月收入额,不与当月其他工资薪金合并,按6个月分摊计税,不减除费用,在一个公历年度内,对每一个非居民个人,该计税办法只允许适用一次。

      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数月奖金收入额÷6)×税率-速算扣除数〕×6

    8.非居民个人股权激励所得

      非居民个人一个月内取得股权激励所得,单独计算当月收入额,不与当月其他工资薪金合并,按6个月分摊计税(一个公历年度内的股权激励所得应合并计算),不减除费用。

      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本公历年度内股权激励所得合计额)÷6)×税率-速算扣除数〕×6-本公历年度内股权激励所得已纳税额

    9.非居民个人劳务报酬所得

      劳务报酬所得以每次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三计算应纳税额。

      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1-20%)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其中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按照综合所得适用的个人所得税税率按月换算

    10.非居民个人稿酬所得

      稿酬所得以每次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三计算应纳税额。

      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1-20%)×70%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其中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按照综合所得适用的个人所得税税率按月换算

    11.非居民个人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三计算应纳税额。

      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1-20%)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其中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按照综合所得适用的个人所得税税率按月换算

    12.解除劳动合同一次性补偿金

      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3倍数额的部分,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

      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所得额=一次性补偿收入-当地社平工资×3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13.个人股权激励收入

      居民个人取得股票期权、股票增值权、限制性股票、股权奖励等股权激励(以下简称股权激励),符合《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股票期权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5〕35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票增值权所得和限制性股票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有关税收试点政策推广到全国范围实施的通知》(财税〔2015〕116号)第四条、《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股权激励和技术入股有关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01号)第四条第(一)项规定的相关条件的,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全额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

      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股票期权应纳税所得额=(行权股票的每股市场价-员工取得该股票期权支付的每股施权价)×股票数量

      股票增值权应纳税所得额=(行权日股票价格-授权日股票价格)×行权股票份数

      限制性股票应纳税所得额=(股票登记日股票市价+本批次解禁股票当日市价)÷2×本批次解禁股票份数-被激励对象实际支付的资金总额×(本批次解禁股票份数÷被激励对象获取的限制性股票总份数)

    14.年金领取

      个人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领取的企业年金、职业年金,符合《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3〕103号)规定的,不并入综合所得,全额单独计算应纳税额。按月领取的,适用月度税率表计算纳税;按季领取的,平均分摊计入各月,按每月领取额适用月度税率表计算纳税;按年领取的,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

      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年金领取收入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15.提前退休一次性补贴

      个人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而取得的一次性补贴收入,应按照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至法定离退休年龄之间实际年度数平均分摊,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

      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一次性补贴收入÷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至法定退休年龄的实际年度数)-费用扣除标准〕×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至法定退休年龄的实际年度数

    16.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以支付利息、股息、红利时取得的收入为一次。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收入×适用税率(20%)

    17.财产租赁所得

      财产租赁所得,是指个人出租不动产、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财产租赁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乘以百分之二十的比例税率计算税款。

      计算公式为:

      (1)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

      应纳税额=〔每次(月)收入额-准予减除费用800元〕×20%

      (2)每次(月)收入在4000元以上:

      应纳税额=每次(月)收入额×(1-20%)×20%

    18.财产转让所得(含股权转让所得)

      财产转让所得,是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不动产、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财产转让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按照一次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计算纳税。

      计算公式: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财产原值-合理费用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20%)

    19.偶然所得

      偶然所得,是指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以每次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20%)

    20.限售股转让所得

      限售股转让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按照一次限售股转让收入减除股票原值和合理税费后的余额计算纳税。限售股原值,是指限售股买入时的买入价及按照规定缴纳的有关费用。合理税费,是指转让限售股过程中发生的印花税、佣金、过户费等与交易相关的税费。

      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所得额=限售股转让收入-限售股原值-合理税费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20%)

    一次性奖金税率表(奖金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2022年1月1日起执行!个税变化,尤其是全年一次性奖金的计算,那么,如何计算

      通知明确:自2022年1月1日起,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不能再单独计税,应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此处已添加小程序,请到今日头条客户端查看)

      那么,2021年的全年奖金还是可以单独计算纳税的,下面,涛哥举例子讲一下两种计算的方法和纳税金额的结果!

      两种方式是相差甚多呀!

    01案例分析

    两种方式应缴个税

    1.全年一次性奖金有两种计算的方式:

      (1)预扣预缴单独计税,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平均分成12份,每个月是多少钱,根据按月换算的税率表,确定税率和速算扣除数,每月单独计算税款。

      (2)纳入当年的综合所得计算。2022年1月1日起,全年一次性奖金都按照第二种方法计算个税。

    2.案例解析:

      假设涛哥公司员工小张2021年每月的工资是8k,五险一金每月扣除600,每月允许扣除的专项扣除为1100元,发放2021年全年一次性奖金为43200元。个税该如何计算呢?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综合所得适用)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月度)

    (1)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并按以下计税办法,由扣缴义务人发放时代扣代缴:

      ①将全面一次性奖金数除以12,43200/12=3600元;

      ②根据每月的金额,按照月度的税率表去查找适用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税率是10%,速算扣除数是210;

      ③计算全年一次性奖金的应纳税额是43200*10%-210=4110元;

      ④其他综合所得应纳税额=(8000*12-5000*12-1100*12-600*12)*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15600*3%=468元

      所以,小张的全年综合所得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是4110+468=4578元。

    (2)如果是2022年发放全年一次性奖金上述这么多,那么,就要纳入全年综合所得计税:

      ①并入后的年度综合所得应纳税所得额=(8000*12+43200)-600*12-5000*12-1100*12=58800元。

      ②根据年度个人所得税税率表计算:

      58800*10%-2520=3360元。

      所以,两种方法纳税金额是有区别的,从2022年开始就要用第二种方法计算了,并入到当年综合所得当中计算个人所得税。

    02关于个税的常见问题

      1.去年任职两家单位,都给我发了全年一次性奖金,都是按照单独计税方式申报的,可以两笔都单独计税吗?

      不可以。只能选择其中一笔作为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税。

      2.公司给我发放半年的奖金,是否按照全年一次性奖金缴纳个税?

      不用按照全年一次性奖金缴纳。与当月的工资收入合并,按照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3.我在2020年4月份取得过一笔全年一次性奖金,并且按照单独计税方式申报,请问这笔奖金是否需要并入综合所得申报呢?

      根据财税〔2018〕164号文件第一条的规定,根据自身的情况选择是否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

      4.选择不同的汇算方式有什么影响?

      计算出来的应补(退)税额可能不一样。

      5.简易申报的话,预填数据包含全年一次性奖金吗?

      包含。年度综合所得收入额不超过6万元且无境外所得才可以适用简易方式申报哦。

      6.个人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已按单独计税申报,可以在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时并入计算吗?

      扣缴纳税人预扣预缴时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税,纳税人办理汇算清缴时,可以选择将其并入综合所得计税,需在工资薪金栏次通过“奖金计税方式选择”将其并入。

    关于全年一次性奖金个税的计算就说到这里了,你的奖金有多少

      本文为涛哥说税原创文章,作者涛哥

    【工资标准表】

      【变更工资申请表】

    稿酬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稿酬的计税方法)

      个人所得税稿酬的计税以4000元为标准,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的减除800后适用14%的税率,每次收入超过4000 的,定率减除20%的费用,对于当事人取得的稿酬要结合实际取得的情况征收个人所得税,确定个人所得税征税方式。

    一、什么是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personal income tax)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居民纳税义务人负有完全纳税的义务,必须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全部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而非居民纳税义务人仅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个人所得税稿酬的计税方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稿酬所得以个人每次取得的收入,定额或定率减除规定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定额减除费用800元;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定率减除20%的费用。适用20%的比例税率,并按规定对应纳税额减征30%,故其实际税率为14%,计算公式为: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800)×20%×(1-30%);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1-20%)×20%×(1-30%)。

    二、稿酬所得个人所得税特别规定有哪些

      在实际生活中,稿酬的支付或取得形式是多种多样的,比较复杂。为了便于合理确定不同形式、不同情况、不同条件下稿酬的税收负担,国家税务总局另有具体规定。个人每次以图书、报刊方式出版、发表同一作品,不论出版单位是预付还是分笔支付稿酬,或者加印该作品后再付稿酬,均应合并为一次征税。在两处或两处以上出版、发表或再版同一作品而取得的稿酬,则可以分别各处取得的所得或再版所得分次征税。个人的同一作品在报刊上连载,应合并其因连载而取得的所得为一次。连载之后又出书取得稿酬的,或先出书后连载取得稿酬的,应视同再版稿酬分次征税。作者去世后,对取得其遗作稿酬的个人,按稿酬所得征税。

      这边提醒您,个人所得税是国家对本国公民、居住在本国境内的个人的所得和境外个人来源于本国的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在有些国家,个人所得税是主体税种,在财政收入中占较大比重,对经济亦有较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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