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加计抵减政策优惠比例是5%还是10%?

发布日期:2024-07-03 18:14:01 更新日期:2024-07-03 18:18:05 浏览次数:2419次

答:一、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规定:三、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一)允许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税额。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
  (二)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
  (三纳税人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其他有关事项,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7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个体户超过多少交个人所得税 营业所得(个体户超过多少交个人所得税)

一、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1、工资范围在1-5000元之间的,包括5000元,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0%;  2、工资范围在5000-8000元之间的,包括8000元,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3%;  3、工资范围在8000-17000元之间的,包括17000元,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10%;  4、工资范围在17000-30000元之间的,包括30000元,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  5、工资范围在30000-40000元之间的,包括40000元,适用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