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一式两份;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复印件(新设立企业除外);
(4)企业章程复印件;
(5)企业经审计的近三年财务报表和建筑业行业统计报表复印件(新设立企业及申请最低等级增项企业除外);
(6)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新设立企业应提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文件);
(7)企业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身份证复印件(由建设部负责审批的需提供);企业负责人和企业技术、财务负责人的任职文件、职称证书、身份证、社会保险凭证复印件及相关资质标准要求的技术负责人代表工程业绩证明资料复印件;
(8)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身份证复印件;
(9)非注册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身份证、社会保险凭证复印件;
(10)资质标准要求的企业必须具有的特殊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身份证、社会保险凭证复印件及反映专业类别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11)资质标准要求的企业具有设备、厂房的,企业应提交设备购置发票或租赁合同、厂房产权证或租赁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
(12)代表性工程的中标通知书、工程合同、竣工验收单(备案表)或质量核验资料复印件(新设立企业,申请增项最低资质等级的除外);
(13)申请特级资质企业还应提交:企业近三年银行授信凭证;企业近三年上缴建筑业营业税税票或境外工程的工程结算凭证;省、部级(或相当于省部级)以上企业技术(研发)中心,或分中心认证的证书或有效核准文件;国家级工法的认定文件、专利技术的认定证书;国家科技进步奖获奖证书或主编过工程建设国家、行业标准的发布通知(或发布令)、封面、目次、前言和引言等资料复印件。
施工资质能否转让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转让与受让方达成协议,不存在股权纠纷问题,也不存在债权债务含糊不清,没有做好分割; 2、施工资质在建设主管部门表现良好,诚信分值100分,而且没有省厅、市级、区县级的动态核查未处理; 3、目标公司无违法乱纪行为,且没有被执行; 4、公司营业执照每年年审,税务记录良好,不存在异常经营的情况; 5、收购方新晋法人必须具备A证,才能完成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变更,且不能在工商失信名单之中; 6、在资质变更时,需要把人员按照资质标准配置齐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