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建筑资质增项有哪些注意事项

发布日期:2023-12-11 08:59:19 更新日期:2024-06-30 14:12:05浏览次数:2549次

一、办理建筑资质增项分两种状况,资质办理流程也不同

  1、初次办理资质增项,须提供该增项的《准予行政答应决议书》复印件(经省住房和城乡建立厅窗口核对原件)和一切资质证书副本;副本不能一次提供的,企业应当递交《状况阐明》,可分两次提供,两次时间跨度普通不超越一个月。

  2、第二次办理资质增项,企业须提供《资质增项的申请书》和另外一本已打印齐全增项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须在省住房和城乡建立厅窗口核对原件)。

二、办理资质增项留意事项:

  1、企业能够申请一项或多项资质,申请多项资质的,应中选择一项作为主项资质,其他为增项资质。

  2、企业的增项资质级别不得高于主项资质级别。

  3、经原资质答应机关批准,企业的主项资质能够与增项资质互换。

  4、选择总承包序列某一类别资质作为本企业主项资质的,可申请总承包序列内各类别资质。获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不再申请总承包资质掩盖范围内的各专业承包类别资质,即可承揽专业承包工程。总承包企业招标或承包其总承包类别资质掩盖范围以外的专业工程,须具备相应的专业承包类别资质;总承包企业不得申请劳务分包类别资质。

  5、增项资质依照主项资质的申请渠道申请。

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办理怎么办更好

①、受理单位  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分为一级、二级、三级。  1、申请一、二级主项消防资质的,申请企业将申报材料报省公安消防部门;  2、申请三级主项消防资质的,申请企业将申报材料报当地市公安消防部门;  3、申请增项消防资质的,申请企业将申报材料报当地市级建筑业主管部门。②、企业申报材料  企业需提供《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四份(含电子文档)及相应附件资料,并按下列顺序进行装订:第一册:综合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  3